一、内设机构
二、政策法规咨询委员会的职责
1、为本委所开展人民调解和公共法律服务等环境法治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2、为解决行业中普遍存在的矛盾纠纷,以及与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相关的问题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3、为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运用调解、和解方式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4、参与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5、 承担省环保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的其他环境法治工作。
三、基层工作机构
遵照司法部等四部委《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基层调解室(站)是人民调解的基层工作机构。省环调委将根据工作需要,指导和推进基层和社区设立调解工作室(站),扩大调解工作覆盖面。
1、广东软件园生态环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2020年11月,全省首个基层生态环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广州黄埔区科学城揭牌。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梁震、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委员袁征、副主任委员何榕友、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何友汉、黄埔区副区长刘奕鹏出席了本次仪式 。
2、车陂街道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
2021年4月,全省首个街镇一级的生态环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入驻。
广州市黄埔区广东软件园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