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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介

2022-09-28 0 省环调解委

       广东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18年2月,是广东省司法行政部门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指导下的群众组织,属生态环境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机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组建,并在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批准,依法设立。

       广东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接访室和调解室,下设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和广州市黄埔区广东软件园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两个基层工作机构。

        广东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受理广东省地域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行业性、专业性民商事纠纷和人民内部矛盾,通过说服、疏导、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化解和防范民间纠纷和矛盾,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维护行业的正常工作秩序,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并通过调解工作,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调解的范围:凡是发生在广东省区域内环境保护领域的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涉及当事人有权处分的环境权益的纠纷,都属于民间纠纷,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处理。同时,与人民法院建立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受人民法院的委派参与诉前调解和法庭调解工作,在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参与行政纠纷的调解工作。

       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机构按照司法部门规定,实行人民调解委员会衔牌、印章、调解室标识、调解员徽章、调解工作程序、调解文书格式的“六统一”。

       目前,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规定,广东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等多院人民法院建立诉讼与调解对接业务,在“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sfw.gdcourts.gov.cn)、”广州法院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https://gzjf.gzcourt.org.cn/)均建立诉调对接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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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日,省环调委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挂牌成立,时任省环保厅副厅长李晖,时任省环调委主任袁征参加揭牌仪式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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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调委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联签仪式。南沙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王剑青,南沙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彭建华出席活动、见证签约并参与揭牌。我委主任陈文韬及委员陈彦鸿一行出席了此次签字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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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广东软件园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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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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