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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生态人民调解与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典型案例系列报道

2024-10-22 0

       本报讯,2024年初,随着广州市环境资源集中管辖一系列环境资源纠纷案件的成功调解与解决,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海珠湿地人民法庭法官及其团队,特别是环境生态法律专家人民调解员陈彦鸿同志,在法院诉调对接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广州营商环境新发展格局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来自广东省生态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陈彦鸿同志积极参与了海珠区法院环境审判庭一起复杂的水污染责任纠纷案件调解工作。该案涉及中国某国企公司的工程施工行为对老黄鱼塘水质的影响,双方争议激烈,证据收集困难。面对复杂的案情,陈彦鸿同志凭借其在水产养殖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专业知识,深入剖析案情,与环境庭法官紧密合作,通过多次沟通协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某公司赔偿损失6万元,案件顺利撤诉。
图为陈彦鸿同志与海珠法院主审法院在案发地点

(图为陈彦鸿同志与海珠法院主审法官在案发地点)

       在调解过程中,陈彦鸿同志和主审法官不仅展现了高超的调解技巧,还体现了高度的责任感和公平公正的使命感。他们深知此案虽为私益诉讼,但涉及到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能简单一撤了之。因此,在案件看似即将结案之际,他坚持进行现场勘验,确保新某公司的施工行为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长期、永久性影响。通过勘验,他发现被告某公司的施工虽符合规范,但仍存在少量风险点,并立即向该公司提出整改建议,有效避免了后续污染事件的发生。

       此次案件的成功调解,是陈彦鸿同志在人民调解与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工作中取得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广州市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响应上级机关的号召,全面推动诉调对接工作深入开展。通过优化诉调对接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培育调解力量等措施,不断提升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诉前化解的能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在此过程中,海珠区法院、陈彦鸿同志及其所在的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与司法机关、调解组织等多元解纷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矛盾纠纷的高效解决。他们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将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展望未来,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将继续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努力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同时,也将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力度,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有效化解,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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