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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时事]世界环境日 | 噪音太大业主把物业和业委会都告了!专家来调解……

2018-06-06 0 白云融媒

近日,区法院在审理一件涉小区噪音污染的案件中,与新近成立的广东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环保调解委员会”)进行首次合作,通过专业化调解方式化解案件矛盾。在调解委员会专家及法院调解员的释法明理下,各方当事人对导致噪音污染纠纷的起因有了更全面地认识,并促成了初步的调解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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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上午,省环保调解委员会第一次接受白云区法院的委托,委派了三名调解员,并同时邀请了长期从事环境噪声与震动监测、研究、评价工作的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大气噪声组副组长)、广州市环境保护产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卢庆普来到涉案小区,协助法院对案件所涉噪声污染源进行现场勘查,并对双方进行初步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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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赖某、叶某莲系某花园18栋二楼一单元的业主,该小区的水泵房设在该楼地下室,水泵房的进水管道直接穿越18栋楼宇的外墙导入蓄水池内,并且未采取任何减震降噪措施,导致进水噪音通过结构传播至楼上住户居室内,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日常生活。为此,原告多年来不断信访投诉,但问题均未得到解决,无奈之下将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院。

被告某花园业主委员会、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认为,水泵房的设备是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的,故对噪音是否超标提出质疑。原告购买房屋时清楚楼下是水泵房,原告仍然购买,应视为对物业环境的接受。另,物业公司曾按原告的要求更换过其中一个水泵阀门,但仍未达到原告满意的效果。被告动用资金对水泵房进行维修和整改需要得到大多数业主的同意,在没有经过大多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没有资金再对水泵房进行维修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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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当天,白云区法院会同三名调解员和专家前往该小区,充分听取原告的诉求及被告的辩护意见,还前往噪音现场进行实地考究。在整个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们充分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并对噪音源进行了现场查看。在卢庆普严谨细致地分析及法院的释法说理后,各方当事人对导致噪音污染纠纷的起因有了更全面地认识,并促成了初步的调解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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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究促调解意向。


事实上,早在2016年12月30日,根据省法院制定,白云区法院就已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至今已受理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21件。

笔者了解到,省环保调解委员会是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发起,并于今年2月2日经司法机关登记备案成立的环境保护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全省第一家省级层面的环保纠纷调解委员会。早在去年6月3日,区法院就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签订了全省首份环境资源民事私益诉讼案件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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