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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听证会在广州黄埔区南岗河发源地——木强水库举办

2024-10-07 0 黄埔检察院(摘录)

2024年9月27日上午,黄埔区检察院、黄埔区河长办联合发起的一场关于“幸福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听证会在南岗河发源地——木强水库举行。听证会邀请了广州市河长办、黄埔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特邀听证员及环境机构、“益心为公”志愿者、南岗河流域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单位代表、高校学生等多方代表合计70余人共同参与公开听证。


南岗河地处广州市黄埔区中东部,起源于长岭街辖区内的黄麻鹅山与长平木强水库,由北向南流经珠山营地、长平地铁站、南岗河悦动公园、长岭现代农业公园等地,流经萝岗、云埔等片区,蜿蜒近50公里,最终汇入珠江,呈现“山-水-林-田-湖-草”多样化生态格局。南岗河于2022年作为广东省唯一河流入选水利部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并于2023年成为首个通过建设成效评估的幸福河,它被亲切地成为黄埔的“母亲河”。


在这里,有沙洲草滩、河谷光滩、农田湿地、水岸林地等24种韧性多样的生态栖息地,改善水体环境和生物繁衍条件,使乡土物种与岭南特色河流生境充分衔接,打造“水清岸绿、鸟语花香”的生态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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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部分南岗河流域周边的建设工程项目在暴雨天气持续影响下,水土保持措施不足,导致工地黄泥水流入河中,对南岗河水生态环境保护造成不利影响。为解决这个治理难题,黄埔区河长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不断强化部门联动,整合行政资源和执法力量,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强化与黄埔区检察院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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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听证会上,黄埔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锦良表示:“我们通过‘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高位推动全面开展南岗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建设工程项目黄泥水排放这个‘老大难’问题,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黄埔区河长办相关负责人李志刚副局长提到:“南岗河入选水利部首批‘幸福河湖’项目的成果来之不易,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和检察机关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监督作用,让南岗河良好的水域生态环境持续造福群众。


听证后,广州航海学院海事法律与交通管理学院张敏副院长发表听证感言:“这次我第一次参与检察机关组织的听证会,不但近距离参与到检察机关办案全过程,还切身体会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已经在黄埔区深入人心。”


省生态人民调解委员会、广州市环境教育学会副秘书长陈彦鸿表示:“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百姓幸福生活息息相关,此次公开听证,让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南岗河治理当中,充分体现了幸福河湖‘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生态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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