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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环保法律专家陈彦鸿同志聘任为第一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

2021-01-08 0 粤绿法智网

  为加强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社会监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促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提高服务质量,推动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聘任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决定聘请丁家平等35位同志为第一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聘期五年。广东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省环保志愿者指导委员会、省环保基金会、省环境教育促进会负责人陈彦鸿同志聘任为第一届省生态环境厅社会监督员,并兼任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广州市区海珠区科协委员和广州市环境科学学会理事、广东省动物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土壤学会科普委等群团职务。陈彦鸿同志熟悉环境公益诉讼、环境私益诉讼、环境法律,近年来承担了四五十宗环境诉讼案件,成功率达100%,执行率达80%,不少是全国重大案件。

  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履行职责创造有利条件,积极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开展各项监督工作,通过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及时了解公众环境诉求,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推动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社会监督员的主要职责:(一)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二)监督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以及日常工作;(三)举报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四)对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知名环境法律专家介绍

      陈彦鸿,华南理工大学毕业,男,长期从事生态环境纠纷案件处理和宣传教育领域工作,2004年进入省环保系统工作,被授予第一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社会监督员和第五届广州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广州、深圳、肇庆等多个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八年来成功独立主持了四十来宗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全省各级的检察院支持起诉,其中十来宗案件是中央环境督察案,及若干宗生态环境类人民调解案件,案件执行率达80%。

      承办的黄埔区谢某养猪废水与广州百年古树保护等公益诉讼案获2023年最高法与省高院案例,上海三菱公司仅仅公电梯噪声纠纷案、广州第二机场高速公路规划纠纷噪声案等得到新华社、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和中国环境报深度报道。《人民日报》一线调查栏目于2015年7月4日曾专项采访并在报纸刊发,国家双效期刊《环境》杂志“环境法治”栏目创栏与特邀作者,广州日报等报刊优秀通讯员,公开发表论文(著)等超几十万余字。《生态环境纠纷人民调解处理规范》、《绿色生态公民发展指南》和《绿色生态消费品评价指南》团标主要起草人。在宣传教育方面,承担连续十届广东省环保志愿者行动周、五届广州市黄埔区生态环境活动周、八届熄灯一小时等活动策划与承办工作。

     陈彦鸿同志同时受聘于本网粤绿法智网专家,为公众提供公益环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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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关于印发第一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名单的通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南粤回响 | 破解民生难题,兜牢民生底线》(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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