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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2023-11-30 0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新解法,广州市达成首宗简易程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关键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简易程序

  【摘 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与某涂料公司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该公司因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造成水生态环境损害,根据协议将赔偿6500余元。这是广州市达成的首宗简易程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

    一、把握线索来源,实现损害担责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某涂料有限公司周边河涌呈乳白色。经排查发现是该公司生产用反应釜的清洗废水泄漏至厂区雨水缓冲池内,该缓冲池阀门未关闭导致废水通过雨水排放口流入周边河涌。该公司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未及时采取有关应急措施,导致水污染物进入水体,造成水生态环境损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改)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及时将案件纳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评估与磋商工作

  二、探索简易程序,体现执法温度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多数具有办理周期长、评估费用高、赔偿磋商难等特点。对于小型生态环境损害案件,评估费用往往大大高于生态环境损害费用,容易造成赔偿义务人的不理解,阻碍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的正常进行。

  为便捷办案程序、降低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成本、提高赔偿义务人的赔偿意愿,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主动探索简易鉴定评估新做法。结合本案损害事实简单、责任认定无争议且损害较小,适宜采用虚拟治理成本法进行评估等特点,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根据监测报告、废水处置费用等证据资料,依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对前述事件造成的环境损害价值作出量化评估,自行编制了《某涂料有限公司未及时采取应急预案事件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意见》。评估意见通过专家组评审确认,确保了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可信性。

  三、经验启示

  本案是广州市首次启用生态损害赔偿简易磋商做法。市生态环境局通过自行编制损害鉴定评估意见、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的方式开展简易评估。从2023年6月份底启动赔偿案件,到双方签订协议,仅用时2个月左右。案件办理过程化繁为简,时间明显缩短、成本大大节约、效率显著提升,并得到了赔偿义务人认可,达到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效率与效果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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